宗地編號: |
ZX2023003號 |
宗地總面積: |
3791.81平方米 |
宗地坐落: |
驛里街以東、趙縣中醫院以北 |
出讓年限: |
70年 |
容積率: |
1<規劃容積率≤2.0 |
建筑密度(%): |
建筑密度≤25% |
綠化率(%): |
綠地率≥35% |
建筑限高(米): |
建筑高度≤54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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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用途明細:二類居住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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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強度: |
萬元/公頃 |
保證金: |
880萬元 |
估價報告備案號 |
1304823BA0003 |
土地現狀:土地平整,通路、通水、通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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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始價: |
880萬元 |
加價幅度: |
5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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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牌開始時間: |
2023年3月16日 9時 |
掛牌截止時間: |
2023年3月27日 15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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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 1、掛牌出讓地塊規劃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,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,自約定交付土地之日起算。 2、1<規劃容積率≤2.0,建筑密度≤25%,綠地率≥35%,建筑高度 ≤54米。按照《關于中醫院高職樓(中意嘉苑)項目遺留問題的意見》,土地競得者須預留南側地塊住宅樓出入口通道,供南側地塊居民通行。 3、公共配建:物業管理用房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三。 4、物業經營用房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積的千分之四。 5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建筑面積、服務半徑等應符合《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》要求。 6、其他規劃要求以規劃條件表為準。 |
宗地編號: |
ZX2022043號 |
宗地總面積: |
3937.08平方米 |
宗地坐落: |
李春大道以南、所里街以西 |
出讓年限: |
40年 |
容積率: |
規劃容積率≤3.0 |
建筑密度(%): |
建筑密度≤50% |
綠化率(%): |
綠地率≥≥20% |
建筑限高(米): |
建筑高度≤60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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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用途明細:商業服務設施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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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強度: |
萬元/公頃 |
保證金: |
680萬元 |
估價報告備案號 |
1309523BA0014 |
土地現狀:土地平整,通路、通水、通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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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始價: |
680萬元 |
加價幅度: |
5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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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牌開始時間: |
2023年3月16日 9時 |
掛牌截止時間: |
2023年3月27日 15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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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 1、掛牌地塊帶規劃方案出讓,規劃用途為商業服務設施用地,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,自約定交付土地之日起算。 2、規劃容積率≤3.0,建筑密度≤50%,綠地率≥20%,建筑高度≤60米,其他規劃要求以規劃條件表為準。 |
宗地編號: |
ZX2022046號 |
宗地總面積: |
4320.53平方米 |
宗地坐落: |
安濟大道以東、李春大道以南 |
出讓年限: |
70年 |
容積率: |
1<規劃容積率≤3.16 |
建筑密度(%): |
建筑密度≤24.61% |
綠化率(%): |
綠地率≥32.62% |
建筑限高(米): |
建筑高度≤70.05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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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用途明細:二類居住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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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強度: |
萬元/公頃 |
保證金: |
1900萬元 |
估價報告備案號 |
1309523BA0015 |
土地現狀:土地平整,通路、通水、通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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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始價: |
1900萬元 |
加價幅度: |
5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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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牌開始時間: |
2023年3月16日 9時 |
掛牌截止時間: |
2023年3月27日 15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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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 1、掛牌地塊帶規劃方案出讓,即按照趙縣第三十七次規委會審議通過的《錦繡華城方案優化設計》執行,整項目核算容積率,代征相鄰綠地計入容積率基數。 2、掛牌出讓地塊規劃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,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,自約定交付土地之日起算。 3、1<規劃容積率≤3.16,建筑密度≤24.61%,綠地率≥32.62%,建筑高度不超過規委會審定高度70.05米(詳見附圖)。 4、公共配建、機動車出入口方位、建筑間距、退距、停車泊位等按規委會審議通過的方案設置。 5、其他規劃要求以規劃條件表為準。 |
宗地編號: |
ZX2023004號 |
宗地總面積: |
23295.78平方米 |
宗地坐落: |
升華街以東、自強路以南 |
出讓年限: |
70年 |
容積率: |
1<規劃容積率≤2.0 |
建筑密度(%): |
建筑密度≤25% |
綠化率(%): |
綠地率≥35% |
建筑限高(米): |
建筑高度≤54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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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用途明細:二類居住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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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強度: |
萬元/公頃 |
保證金: |
2710萬元 |
估價報告備案號 |
1310123BA0001 |
土地現狀: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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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始價: |
5410萬元 |
加價幅度: |
5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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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牌開始時間: |
2023年3月16日 9時 |
掛牌截止時間: |
2023年3月27日 15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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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 1、公共配建:幼兒園建筑面積不小于810平方米,配建教育用地建成驗收后無償移交給政府。 2、文化活動室:建筑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; 3、體育活動場地:場地面積不小于400平方米; 4、其他商業設施:建筑面積不小于100平方米; 5、托老所:建筑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; 6、物業管理用房;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三; 7、物業經營用房: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積的千分之四; 8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:建筑面積、服務半徑等應符合《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》要求。 9、中水回用設施:宜安排在地下室或地下; 10、環網柜、通信綜合接入機房:按石家莊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建標準執行。 11、配電室(箱):不小于20平方米; 12、其他規劃要求以規劃條件表為準。 13、按照趙縣土地收儲委員會議定,該宗地上建筑物不再進行處置,由土地競得人自行拆除。 |